申請商標註冊可以委任商標代理人辦理,也可以由申請人自行提出。但是申請人如果在我國境內沒有住所或營業所,就一定要委任在國內有住所的商標代理人辦理(商6)。商標註冊申請案若委任商標代理人辦理,在代理權限範圍內的相關申請程序及補正事項,智慧局將直接通知商標代理人,商標代理人所為的法律行為,其效力直接歸屬於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