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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發布「無須聲明不專用例示事項」,並自107年6月5日生效

865851638.jpg發布日期: 107 年 05 月 31 日
經濟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6月5日
發文字號:經授智字第10720031741號

修正「無須聲明不專用例示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無須聲明不專用例示事項」

部長 沈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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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 107-05-31
  • 發布單位 : 商標權組
  • 更新日期 : 107-06-07
  • 瀏覽人次 : 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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