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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84)內著會發字第8408270號

令函日期: 84-05-09
令函案號: 台(84)內著會發字第8408270號
令函要旨: 台端函請釋示翻譯俄文著作之著作權法相關疑義乙案,復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台端八十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函。
二、有關外國人著作是否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之情形,查本部八十三年七月
十九日台(83)內著字第八三一五○五四號函說明二之(三)已有函釋,茲檢
附前揭函影本乙份,是台端前揭函所詢俄國人之著作及前南斯拉夫副總統吉
拉斯之俄文版著作「狄托傳」是否受我國著作權法之保護﹖請參考前揭函之
解釋。又如上述著作係受著作權法保護者,則依同法第二十八條「著作人專
有將其著作改作成衍生著作或編輯成編輯成編輯著作之權利。」及第三條第
一項第十一款「改作:指以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
作另為創作。」之規定,翻譯他人之語文著作,除合於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
至第六十五條有關著作財產權之限制(合理利用)之規定外,自應徵得著作
財產權人或經其授權之人之同意,始得為之。
三、隨文檢送著作權法暨相關子法及認識著作權第一、二、三冊各乙份,請
參考。
四、台端對本案如仍有著作權法之相關疑義,請逕電洽本會第二組:(○二
)三五六─五四一六。
相關法條 法條名稱 法條條文
01008100 著作權法第81條 著作財產權人為行使權利、收受及分配使用報酬,經著作權專責機關之許可,得組成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 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亦得加入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 第一項團體之許可設立、組織、職權及其監督、輔導,另以法律定之。
  • 發布日期 : 84-05-09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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