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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1090930

令函日期: 109-09-30
令函案號: 電子郵件1090930
令函要旨:

一、按著作權法第87條第1項第8款規定之立法背景係因應近年出現意圖供民眾透過網路「接觸」非法侵權內容,例如:部分機上盒透過內建或預設的電腦程式,專門提供使用者連結至侵權網站,讓民眾透過網路接收非法影音內容,行為人明知是侵權內容仍提供此種匯集該等網路連結的電腦程式而受有利益,已嚴重損害著作財產權人之合法權益,進而影響產業健全發展,故除對於提供「匯集侵權網站連結(超連結)之電腦程式」者予以非難外,亦對於製造、輸入或銷售載有上述電腦程式之設備或器材且受有利益者,均明定視為侵害著作權,先予說明。

二、來信所詢上開電腦程式係指包含提供民眾透過平板電腦、手機等裝置下載或機上盒內建、預設路徑等可以連結非法影音內容的APP應用程式,且提供者採取廣告或其他積極措施,教唆、誘使、煽惑、說服公眾利用該等電腦程式而因此受有利益,將會構成侵害著作權,例如:廣告行銷機上盒以明示或暗示使用者可影音看到飽、終身免費、不必再付月租費等廣告文字號召誘使或煽惑使用者利用該電腦程式連結至侵權網站(相關內容可參考本局網站「著作權法修正第87條、第93條修正Q&A」,路徑:本局首頁/著作權主題網/工具資源/著作權FAQ)。

  • 發布日期 : 109-09-30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9-10-06
  • 瀏覽人次 : 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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