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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度智慧財產權教育宣導成果報告

為增進國人智慧財產權保護觀念,提升產業競爭力,本局101年度智慧財產權教育宣導工作,運用宣導說明會、巡迴講座服務、網路社群、名人分享創作經驗、電視及廣播媒體等方式,針對政府機關、營業場所、文化創意產業、校園、網民及中小企業等對象廣為宣導,對提升相關產業及社會大眾正確著作權知識,進而瞭解著作權授權制度,極有助益。全年度具體成果如下:

一、系列宣導說明會

(一)「保護智慧財產權服務團」巡迴講座

本局持續結合國內智慧財產權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保護智慧財產權服務團」,隨時配合各界需求,深入各地辦理專業講座服務,詳細解說智慧財產權法令規定,並提供智慧財產權實務的意見諮詢。本項活動本年度共計辦理230場次,參與人數達24,415人,透過與法律專家面對面交流互動,即時解決參與者之智慧財產權疑義。

(二)特定主題說明會  

針對營業場所、校園、出版(含電子書) 、網路、大陸著作權、政府機關及國營事業如何合法使用軟體等目標對象,於北、中、南部舉辦特定主題說明會共計20場次,參與人數達1,417人。

1、「營業場所著作權說明會」4場次:於5至10月廣邀醫療院所、旅宿業、交通運輸業、百貨業、小店家等著作利用產業界人士,宣導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規範重點及著作權使用報酬費率審議制度,計有213人參與。

2、「校園著作權說明會」3場次:為協助高中職以上教師瞭解教師授課著作權知識,於5至9月辦理教師授課時利用著作權之相關規範及合理使用規定之說明會,計有教職員166人參與。

3、「政府機關及國營事業如何合法使用軟體說明會」3場次:與台灣商業軟體聯盟(BSA)合作,於6至8月廣邀政府機關及國營事業員工講授正版軟體辨識技巧、軟體授權模式等,促請重視合法使用軟體,建立內部管理機制,計有437人參與。

4、「大陸著作權制度說明會」3場次:為協助圖書、唱片、影視等文化創意產業拓展大陸市場,於6至9月辦理大陸著作權法介紹及「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之說明宣導,計有故宮博物院文創行銷處、台灣唱片出版事業基金會、當代傳奇劇場、金牌大風音樂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等業界代表,共計166人參與。

5、「出版(含電子書)著作權說明會」4場次:因應電子書蓬勃發展,於7至10月邀集出版業者及電子書相關平台業者宣導著作權基本概念及電子書著作權授權規定,計有243人參與。

6、「網路著作權說明會」3場次:於5至10月邀集網路相關業者、大專校院電算中心及一般民眾,講授網路拍賣、部落格影音使用及網路資料下載等著作權授權利用及合理使用規範,計有192人參與。

(三) 經宣導後問卷調查結果,整體活動滿意度高達98.2%(很滿意佔33.6%、滿意佔48.4%、還算滿意佔16.2%),且七成以上參與者對於「營業場所播放CD/影片應取得授權」、「集管團體的授權制度」、「未經著作權人合法授權,任意上傳音樂、影片等著作會侵害著作權」、「蒐集、合訂多篇期刊論文並印製分發其他同學會侵害著作權」、「網路上圖片的利用原則」、「部落格影音使用」、「海峽兩岸著作權制度之異同」、「電腦程式授權觀念」、「著作權合理使用原則」等皆表示有更進一步的認識,宣導的正面成效極大。

活動花絮:營業場所著作權說明會校園著作權說明會政府機關及國營事業如何合法使用軟體說明會大陸著作權制度說明會出版(含電子書)著作權說明會、網路著作權說明會

二、校園深耕

 

     運用活潑的團康活動向小朋友傳達智慧財產權概念,是本局歷來教育宣導措施之一,101年度除繼續為中小學辦理「校園智慧宣導團」外,亦於4所大學舉辦「創作達人創意分享會」活動。

(一)校園智慧宣導團:

1、結合21所大學校院法律性及服務性社團176位學生共同組成「校園智慧宣導團」,於5月至11月巡迴105所中小學(高中職20所、國中20所、小學65所),以戲劇表演及有獎徵答等方式進行教育宣導,藉由生動活潑的學習氣氛,使小朋友對著作權保護有更深刻的印象,參與學生達20,349人。

2、經宣導後問卷調查結果,國小學生計有93.9%知道從網路下載音樂並播放很多同學聽會違反著作權法;國中學生計有99.1%知道抄襲別人著作係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高中生計有94%知道把別人上課內容隨便錄音散布,是一種侵害著作權的行為,顯示此種宣導活動對於灌輸中小學生認識智慧財產權是有幫助的。

(二)創作達人創意分享會:

    1、為加強大專校院學生認識著作權授權觀念,結合靜宜大學、臺北科技大學、屏東教育大學及東華大學,於6至10月舉辦「2012創作達人創意分享會」宣導活動4場次,邀請黃建亮導演、作家貴婦奈奈及漫畫家馬克現身說法,以輕鬆活潑的方式分享電影創作、部落格經營以及撰寫書籍過程中遭遇的著作權問題,並搭配專業律師即時講解著作權,活動吸引2,956位學生參與。

2、經宣導後問卷調查結果,參與本項活動之大學生計有92%對於何謂著作、共同著作、改作權、著作權保護期間、單純提供網址連結之著作權疑義、著作權受侵害時如何要求賠償等問題皆能正確回答,宣導效果良好。

 活動花絮:校園智慧宣導團創作達人創意分享會 

 

三、網路著作權宣導:

 (一)建置「智慧學堂」APP:

6月完成建置「智慧學堂」APP,並於APP STORE(蘋果公司官方iPhone、iPad應用程式發布平台)上架,讓民眾可透過iPhone、iPad行動裝置免費下載本局之智慧財產權宣導影音及由專業律師回答著作權問題,有助民眾建立智慧財產權觀念。本項APP並獲得APP STORE應用程式6月新品推薦第二名好評。

(二)持續經營「原PO是我  創意在我」Facebook社群,並結合知名藝人支持著作權:

1、本局「原PO是我、創意在我」Facebook社群之粉絲數,累計已達到10,948人(較100年增加5,468人),且本年度持續運用該社群廣宣本局之宣導文章、著作權授權資訊及宣導影音等計達253則。

2、 結合陳珊妮、許富凱等48位知名藝人,在「原PO是我、創意在我」Facebook社群,號召網友支持「我愛智權、我用正版」及「拒絕盜版、不買仿品、保護智慧、缺您不可」行動,並在48位名人Facebook粉絲專頁同步推廣本局宣導資料,加強粉絲之著作權知能及認同感。

(三)回應網民網路上之著作權疑義:開放網友在本局「原PO是我、創意在我」Facebook社群官網提出著作權問題,由專業律師予以回應正確著作權知識,計達100則。

 

四、舉辦「挺原創 講藝氣 創作達人嘉年華會」:

為加強大眾支持創作,共同響應「拒絕盜版、不買仿品、保護智慧、缺您不可」及「我愛智權、我用正版」行動,於9月22日下午在淡水捷運站第8號廣場舉辦大型宣導活動,邀請擅長塗鴉、手創飾品、摺紙、溜溜球(手繞球)、打包帶及魔術氣球等6組知名藝術創作達人,進行藝技表演及作品創作,以行動支持保護著作權,現場並辦理有獎徵答活動與民眾近距離互動與分享,深化民眾對尊重著作權的認同感,吸引逾千位民眾熱情參與。

 

活動花絮:「挺原創 講藝氣 創作達人嘉年華會

 

五、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從業人員宣導會:

為強化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之著作權專業知能,於9月20日邀集各家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基層從業人員辦理宣導說明會,分別由本局人員及著作權專家講授「著作權法」、「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相關規範」及「集管團體授權契約應注意事項」,計有28位從業人員參與,獲致熱烈回應。

活動花絮: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從業人員宣導會

六、製作宣導短片及整合運用電子及平面媒體推廣宣導:

(一)製作宣導短片,並運用電視、電影廳院及網路等媒體播映:

為加強宣導智慧財產權保護觀念,本年度邀請馮凱導演代言製作「支持創作停止偷拍篇」30秒宣導短片1支(國、台、客語),除上傳本局網站、Youtube、Facebook及本局「智慧學堂」APP廣為傳播外,並與台灣著作權保護基金會(TFACT)合作,於8月至11月運用國內6家無線電視台及全國574個電影廳院密集播映,加強大眾認知「偷拍電影是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

宣導短片欣賞:「支持創作 停止偷拍篇」(國語)(臺語)(客語)

(二)廣播:

為協助店家建立在營業場所利用著作之正確授權觀念,除於3月至4月運用全國205家廣播電台託播「營業場所播放音樂應取得合法授權」(國、台、客語)30秒宣導廣告2,000檔次外,復於7月至9月運用中廣新聞網及好事聯播網(台北台、台中台、高雄台、花蓮台)持續託播250檔次,加強大眾及店家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使用者付費觀念與知識。

廣播廣告欣賞:「營業場所音樂授權篇」  (國語) (臺語) (客語)

(三)雜誌:

運用天下雜誌集團101年11月發行7萬本之「Cheers快樂工作人雜誌」,刊登本局著作權宣導活動成果,讓國人知道本局在宣導保護智慧財產權所做的努力。

 

(四)報紙:

運用在各大學校院發行相當普及的Post破報,於5月至10月刊登本局辦理校園著作權宣導活動訊息及成果4則,讓大學生知道並參與本局校園宣導活動。

 

七、其他:

(一)印製「著作權一點通」、「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說明」及「殯葬活動中使用音樂,要不要付費?」等3項宣導資料,並上載本局網站,供各界參考。

 

(二)為落實為民服務,將本年度有關著作權之重要解釋共計286筆,上傳本局網站/著作權/著作權資料檢索專區,便捷各界隨時檢索及參考運用。

 宣導資料︰「著作權一點通」、「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說明」、「殯葬活動中使用音樂,要不要付費?

檔案下載

  • 發布日期 : 102-01-31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7-11-02
  • 瀏覽人次 :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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