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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智慧財產權教育宣導成果報告

為深化國人尊重智慧財產權之觀念,本局103年度智慧財產權教育宣導工作,運用宣導說明會、巡迴講座服務、網路社群、電視、廣播媒體、名人創作經驗分享及實地指導等方式,針對政府機關、營業場所、文化創意產業、網友及中小企業等對象廣為宣導,有效提升民眾對著作權之認知及尊重他人著作權之意願。全年度具體成果如下:

一、系列宣導說明會

(一)「保護智慧財產權服務團」巡迴講座

本局持續結合國內智慧財產權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保護智慧財產權服務團」,隨時配合各界需求,深入各地辦理專業講座服務,詳細解說智慧財產權法令規定,並提供智慧財產權實務的意見諮詢。本項活動本年度共計辦理200場次,參與人數達17,965人,透過與法律專家面對面交流互動,即時解決參與者之智慧財產權疑義。

(二)特定主題說明會 

針對營業場所、網路、文創業者、政府機關及國營事業如何合法使用軟體等著作利用人,於北、中、南部舉辦特定主題說明會共計12場次,參與人數達919人。

1、「營業場所著作權說明會」2場次:於5至7月廣邀醫療院所、旅宿業、交通運輸業、百貨業、小店家等相關產業,宣導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規範重點及著作權使用報酬費率審議制度,計有105人參與。

2、「網路著作權說明會」2場次:於5至7月邀集網路相關業者、大專校院電算中心及一般民眾,解說網路拍賣及音樂、電影、照片及網路資料下載等著作權授權利用及合理使用規範,計有114人參與。

3、「文創產業著作權說明會」5場次:為使文創產業業者對智慧財產權觀念有更深入之瞭解,並有效解決文創工作者在實務上面臨的著作權問題,於6至9月特別針對「表演及視覺藝術」、「數位出版」及「流行音樂」等文創產業舉辦說明會3場次、針對一般文創產業舉辦說明會2場次,各場次均就文創產業共通關切之我國及中國大陸之著作權問題加以說明,計有禾諾創意文化有限公司、藝墨文化創意管理有限公司、大象藝術空間館等文創產業業者參與,共計313人與會。

4、「政府機關及國營事業如何合法使用軟體說明會」3場次:與台灣商業軟體聯盟(BSA)合作,於7至10月廣邀政府機關及國營事業員工講授正版軟體辨識技巧、軟體授權模式等,促請重視合法使用軟體,建立內部管理機制,計有387人參與。

(三)經宣導後問卷調查結果,整體活動滿意度高達97.8%(很滿意佔29.7%、滿意佔68.1%),七成以上參與者對於「取得在營業場所播放音樂、影片授權的管道」、「著作權法有關授權的規定」、「軟體授權模式」、「網路資料下載使用限制」、「網路上圖片的利用原則」等表示有更進一步的認識;並有8成以上參與者瞭解「把整本書分次影印為不合法的行為」、「並非註明出處即為合理使用」,可見宣導頗具效益。

 

活動花絮:營業場所著作權說明會網路著作權說明會文創產業著作權說明會1文創產業著作權說明會2政府機關及國營事業如何合法使用軟體說明會

二、校園深耕---校園智慧宣導團:

從小培養國人智慧財產權正確知識,一直是本局教育宣導的重點工作之一,為了讓全國中小學校學生能夠輕鬆吸收教材內容,本活動以活潑的團康、短劇方式從事智慧財產權教育宣導:

(一)本活動結合24所大學校院法律性及服務性社團133位學生共同組成「校園智慧宣導團」,於5月至11月巡迴110所中小學(高中14所、國中8所、小學88所),以戲劇表演及有獎徵答等方式進行教育宣導,藉由生動活潑的學習氣氛,使小朋友對著作權保護有更深刻的印象,參與學生達30,881人。

(二)經宣導後問卷調查結果,國小學生計有96.2%知道從網路下載音樂並播放很多同學聽會違反著作權法;國中學生計有97.4%知道未經著作權人授權,任意將他人的音樂上傳網路與朋友分享會侵害他人著作權;高中生計有98.1%知道把老師授課內容錄音散布係侵害著作權之行為,顯示此種宣導活動對於灌輸中小學生認識智慧財產權是有幫助的。

 

活動花絮:校園智慧宣導團1校園智慧宣導團2 

三、網路著作權宣導:

(一)持續經營「原PO是我  創意在我」Facebook社群:

1、本局「原PO是我、創意在我」Facebook社群之粉絲數,累計已達到20,896人(較去年增加5千多人),本年度持續運用該社群廣宣本局之宣導文章、著作權授權資訊及宣導影音等計達108則,並結合知名插畫家王子麵、力恩君、旅遊達人褚士瑩、部落格女王貴婦奈奈及人氣偶像卓文萱等臉書,協助宣傳本案專屬社群,藉由名人之高知名度,吸引民眾持續加入並關注本局社群,無形中提升網友之著作權觀念。

2、舉辦「WOW挖好康留言抽獎」、「誰是新世代C超人票選」、「C超人指數大調查」、「KUSOi自拍影片徵選及票選」、「粉絲團開放問答」、「小人物響原創」等多款網路有獎活動,藉由網路活動邀請民眾一同發揮創意,響應保護著作權,總計參與人數達3千多人。

(二)回應網友網路上之著作權疑義:開放網友在本局「原PO是我、創意在我」Facebook社群官網提出著作權問題,由專業律師予以回應正確著作權知識,計達80則。

(三)舉辦網路著作權啟動嘉年華等活動

為將網路世界中各種常見著作權問題以淺顯易懂之說明讓大眾理解,分別以記者會、座談會、校園音樂會等不同形式進行,於6至10月間分別在台北火車站、誠品敦南店、臺灣藝術大學及臺灣大學,邀請「阿凡達」特效大師陳勁中、「志氣」導演張柏瑞、插畫家王子麵、旅遊作家褚士瑩、金鐘導演瞿友寧、知名部落客貴婦奈奈、偶像歌手卓文萱及音樂製作人丁曉雯等八位不同領域之創作達人以輕鬆、互動之宣導方式與民眾分享創作心得,並邀請著作權專家為現場民眾回答著作權問題,詳細解說正確的網路著作權觀念,最後並由創作達人指導民眾進行不同型式的創作,讓民眾透過實地創作瞭解創作的不易,進而使民眾瞭解如何保護自己及尊重別人的創作。

 

活動花絮:「網路著作權啟動嘉年華1」、「網路著作權啟動嘉年華2」、「旅圖愉快座談趣1」、「旅圖愉快座談趣2」、「校園音樂下午茶1」、「校園音樂下午茶2」、「攝筆下的創作講堂1」、「攝筆下的創作講堂」活動海報

 

四、辦理「2014著作權法制新思潮」研討會

為使各界瞭解國際著作權法制動態及我國就著作權授權機制、合理使用等修法方向,同時喚起社會大眾對著作權議題之關注,特別舉辦「2014著作權法制新思潮」研討會,邀請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張懿云教授、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劉孔中教授、北辰著作權事務所蕭雄淋律師、大葉大學章忠信助理教授等8名國內知名著作權學者,分別針對表演人權利、著作權授權機制、合理使用、美國及歐盟修法進展等議題,共同探討國內外著作權法制新趨勢,對著作權產官學界領域之人士,極具參考價值。

 

活動花絮:「2014著作權法制新思潮」研討會1、「2014著作權法制新思潮」研討會2 

五、製作宣導短片及整合運用電子及平面媒體推廣宣導:

 

(一)運用電影廳院及各大媒體播映宣導短片

於103年11月1日至30日間與財團法人台灣國際影視基金會(TISF)合作,選用TISF今年新製之30秒宣導短片「支持正版-賽德克巴萊篇」,假全國348個電影廳院及6家無線電視台同步宣導傳播,期透過電視媒體之強力播送,宣導保護著作權的重要性,並鼓勵國人實際進戲院支持電影產業。此外,為擴大宣導效益,亦運用數位多媒體電子看板(LCD)之傳播通路,假高鐵火車站、高速公路服務區、民用航空局、署立醫院、台中國光客運及台中港務局旅客中心等19處人潮匯聚據點,加強託播宣導,增進國人尊重智慧財產權之觀念。

 

(二)廣播:

  1. 運用廣播媒體加強宣導著作權觀念,針對「禁止網路非法下載---音樂、影片及文章」議題製播30秒廣播廣告(國、台及客語版)1支,並於9月間於好事聯播網北、中、南、東各地區頻道,連續播出172檔次,推廣國人建立尊重保護智慧財產權之正確認知。
  2. 另外,本局「營業場所播放音樂應取得合法授權」(國、台、客語)30秒廣播廣告」亦於4月間於全國35個廣播電台節目中密集播出4,188檔次、7月至8月間運用好事聯播網託播59檔次,強力宣導店家建立使用者付費觀念,獲致良好成效。

 

廣播廣告欣賞:「禁止網路非法下載---音樂、影片及文章」(國語) (臺語) (客語)

(三)報紙:

分別於8月及12月間在台灣新生報、台灣導報刊等平面媒體刊載本局網路著作權活動及辦理成果。

 

六、其他:

(一)印製「著作權法103年版」等宣導資料,並上載本局網站,供各界參考。

(二)為落實為民服務,將本年度有關著作權之重要解釋共計198筆,上傳本局網站/

      著作權/著作權資料檢索專區,便捷各界隨時檢索及參考運用。

檔案下載

  • 發布日期 : 104-02-02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8-12-02
  • 瀏覽人次 :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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