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logo

:::

104年度智慧財產權教育宣導成果報告

為建立國人尊重智慧財產權之觀念,本局104年度智慧財產權教育宣導工作,運用宣導說明會、巡迴講座服務、網路社群、電視、廣播媒體、名人創作經驗分享等方式,針對政府機關、營業場所、文化創意產業、網友及中小企業等對象廣為宣導,並整理各種授權資訊供各界瞭解利用,對提升產業及社會大眾尊重他人著作權意願,以及對著作權的認知極有幫助。全年度具體成果如下:
一、系列宣導說明會
(一)「保護智慧財產權服務團」巡迴講座
本局持續結合國內智慧財產權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保護智慧財產權服務團」,隨時配合各界需求,深入各地辦理專業講座服務,詳細解說智慧財產權法令規定,並提供智慧財產權實務的意見諮詢。本項活動本年度共計辦理135場次,參與人數達11,874人,透過與法律專家面對面交流互動,即時解決參與者之智慧財產權疑義。
(二)特定主題說明會
針對營業場所、文創業者、電腦伴唱機、中小企業、政府機關及國營事業如何合法使用軟體及等著作利用人,於北、中、南部舉辦特定主題說明會共計13場次,參與人數達1,218人。
1、「營業場所著作權說明會」1場次:於3月廣邀醫療院所、旅宿業、交通運輸業、百貨業、小店家等相關產業,宣導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規範重點及著作權使用報酬費率審議制度,計有56人參與。
2、「電腦伴唱機授權實務說明會」3場次:於4至5月邀集電腦伴唱機業者及相關利用人,宣導104年度1月1日起實施之營業用「電腦伴唱機單一窗口」制度,並與執行單一窗口之集管團體MUST合作舉辦說明會,解說公開演出之共同費率及更簡便之授權管道,計有177人參與。
3、「文創產業著作權座談會」5場次:為使文創產業業者對智慧財產權觀念有更深入之瞭解,今年度特別安排相關文創領域之業界知名人士與專業著作權律師一同擔任講座,於5至8月針對「數位出版」、「表演及視覺藝術」、「圖文創作者」、「兩岸著作權」及「流行音樂」等文創產業舉辦座談會5場次,各場次均分享業者授權實務經驗及在兩岸之授權行銷面臨之問題與解決方式,計有禾堂文創志業有限公司、元華文創公司、台北市電影戲劇業職業工會、雲門舞集等文創產業業者參與,共計500人與會。
4、「如何合法使用軟體說明會」4場次:與台灣商業軟體聯盟(BSA)合作,於8至10月廣邀中小企業、政府機關及國營事業員工講授正版軟體辨識技巧、軟體授權模式等,促請重視合法使用軟體,建立內部管理機制,計有485人參與。
(三)經宣導後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整體活動滿意度高達96.1%(很滿意佔32%、滿意佔64.1%),97%以上參與者表示對著作權認知程度有所提升,並有近8成參與者表示相關著作權觀念的建立對工作有所幫助;並有9成以上參與者瞭解「把整本書分次影印為不合法的行為」、「並非註明出處即為合理使用」,可見宣導頗具效益。

活動花絮:營業場所著作權說明會電腦伴唱機授權實務說明會文創產業著作權作談會-表演及視覺藝術文創產業著作權座談會-數位出版文創產業著作權座談會-兩岸著作權文創產業著作權座談會-流行音樂如何合法使用軟體說明會1、如何合法使用軟體說明會2


二、校園深耕---校園智慧宣導團:
從小培養國人智慧財產權正確知識,一直是本局教育宣導的重點工作之一,為了讓全國中小學校學生能夠輕鬆吸收教材內容,本活動以活潑的團康、短劇方式從事智慧財產權教育宣導:
(一)本活動結合21所大學校院法律性及服務性社團133位學生共同組成「校園智慧宣導團」,於5月至11月巡迴100所中小學(高中6所、國中21所、小學73所),以戲劇表演及有獎徵答等方式進行教育宣導,藉由生動活潑的學習氣氛,使小朋友對著作權保護有更深刻的印象,參與學生達22,464人。
(二)經宣導後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國小學生有90.4%知道從網路下載音樂並播放給很多同學聽會違反著作權法;國中學生有92.6%知道未經著作權人授權,任意將他人的音樂上傳網路與朋友分享會侵害他人著作權;高中生有92.5%的同學知道利用P2P軟體將上映中的影片上傳至網路供人觀看,是一種侵害著作權的行為,顯示此種宣導活動對於灌輸中小學生認識智慧財產權是有幫助的。

活動花絮:校園智慧宣導團1校園智慧宣導團2

三、網路著作權宣導:
(一)持續經營「原創我挺你」Facebook社群:
1、本局「原創我挺你」Facebook社群之粉絲數,累計已達到24,037人(較去年增加3,577人),該社群本年度以「新聞消息」、「活動快報」、「著作權小常識」及「著作權懶人包」等單元進行分類,除持續廣宣本局之宣導文章、著作權授權資訊及宣導影音外,另結合時事、節慶活動上傳各項著作權相關訊息共計205則。
2、結合「四小折」、「傻笑鱷魚」及「狗與鹿」等知名插畫家,針對各種網路著作權觀念、熱門著作權議題及新興之網路利用行為,編製生動有趣的插畫及懶人包共10篇,上傳網路廣為宣導,以提升民眾之著作權觀念,並吸引民眾加入、關注本局社群。
3、舉辦【揪好友 挺原創】、【原創我挺你 全台大串聯】、【你今天原創了嗎?】及【年底好康加碼活動】等網路有獎活動,持續擴大宣導粉絲團曝光度,藉由網路活動邀請民眾一同發揮創意,響應保護著作權,總計參與人數達12,400人。
(二)回應網友網路上之著作權疑義:
為回應民眾各項著作權疑義,本年度開放網友在本局「原創我挺你」Facebook社群提出著作權問題,同時主動至各大社群、論壇等網站平台蒐尋民眾提出之著作權相關疑問,並在本局社群定期張貼由專業律師回應之解答,計達95則。
(三)舉辦「網路著作權」校園宣導講座
為讓大學校園學生更深入瞭解網路上與著作權相關的規範,於6月及10月分別在亞洲大學、逢甲大學及實踐大學辦理網路著作權校園宣導講座,邀請著作權專家針對著作權基本觀念及熱門、新興之網路著作權議題進行分享及解說,並與在場學生進行問題交流,讓參與學生充分瞭解尊重著作權的重要性,共220人參加。
(四)舉辦「著作權知識講堂」等宣導活動
為將網路世界中各種常見著作權問題以淺顯易懂之說明讓大眾理解,並讓民眾瞭解尊重著作權的重要性,7至9月間分別在紀州庵文學森林、中友百貨及誠品敦南店辦理「著作權知識講堂」、「原創我挺你,知識大進擊」及「大家挺原創」等宣導活動,邀請「傻笑鱷魚」、「史丹利」、「四小折」及「狗與鹿」等知名創作人以輕鬆活潑的方式分享創作經驗,並搭配著作權專家講授網路著作權議題,呼籲民眾尊重著作權,活動共逾300人參加。
(五)設計「著作權精靈」手機貼圖10款
為讓本宣導案更貼近年輕族群,本年度特設計「著作權精靈」手機貼圖10款,上傳FB及各社群平台,藉由生動的語言與動作設計,吸引年輕族群下載分享,提升宣導形象。

 

活動花絮:「著作權知識講堂」、「原創我挺你,知識大進擊」、「大家挺原創」、「著作權精靈貼圖1」、「著作權精靈貼圖2」、「四小折漫畫」、「傻笑鱷魚漫畫」、「狗與鹿漫畫

四、辦理2015「著作權合理使用」研討會
(一)「著作權合理使用研討會」:
本局於104年11月6日假臺灣大學霖澤館國際會議廳舉辦「2015著作權法合理使用研討會」,會中邀請東海大學許曉芬副教授與胡心蘭副教授、北辰著作權事務所幸秋妙律師、國立政治大學沈宗倫教授、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賴文智律師、國立臺北大學王怡蘋副教授、智慧財產法院蔡惠如法官及大葉大學章忠信主任等8名國內知名著作權法學者、實務界律師及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分別針對「教學、研究目的或圖書館利用之合理使用、私人目的或非營利活動之合理使用、數位化時代對權利耗盡之衝擊及合理使用概括規定」等議題,共同探討國內外著作權法制新趨勢,並邀請學術單位、政府官員及產業界人士一同參與。各界報名情形踴躍,當日現場超過200人與會,可說是座無虛席,且各場次皆獲得與會來賓熱烈迴響。

活動花絮:「2015著作權合理使用研討會

五、設置「影視音產業利用專區」及「音樂著作集體管理團體管理資訊整合查詢介面」
近年來,學生、素人、小型商業體大量投入新媒體等影視音產業,為使各界對著作授權商業模式有較清楚的瞭解,本局網站建置了「影視音產業利用專區」,除了有「音樂授權流程」的懶人包、「音樂授權實務Q&A」,還有「音樂/錄音著作授權資訊查詢管道」彙整集管團體、唱片公司及版權經紀公司之聯絡資訊,加強協助影視音產業合法取得音樂授權!
此外,為提供更有效率的音樂著作查詢方式,本局建置了「音樂著作集體管理團體管理資訊整合查詢介面」,整合我國3家音樂著作集管團體(MÜST、MCAT及TMCS)網站所提供之查詢服務,供民眾以一步驟同時查詢三家音樂著作集管團體管理之著作資訊,協助利用人迅速又順利找到權利人。

六、製作宣導短片及整合運用電子及平面媒體推廣宣導:

(一)運用電影廳院及各大媒體播映宣導短片
於104年3月份於中國電視公司所屬電視頻道播放「支持正版-賽德克巴萊篇」30秒短片共計27檔次,8月份運用國內6家無線電視台,播放218檔次,並於行政院全國21處LCD多媒體電子看板強力播送,期透過宣導保護著作權的重要性,鼓勵國人實際進戲院支持電影產業。
(二)廣播:
運用廣播媒體加強宣導著作權觀念,將「禁止網路非法下載---音樂、影片及文章」30秒廣播廣告(國、台及客語版)於4月份運用全國28家廣播電台,連續播出2,454檔次,推廣國人建立尊重保護智慧財產權之正確認知。

廣播廣告欣賞:「禁止網路非法下載---音樂、影片及文章」(國語) (臺語) (客語)

七、其他:
(一)為落實為民服務,將本年度有關著作權之重要解釋共計261筆,上傳本局網站/著作權/著作權資料檢索專區,便捷各界隨時檢索及參考運用。
(二)於本局網站設立「著作權宣導活動專區」,將年度宣導活動訊息、各場次說明會講義教材整理供各界參考利用。

 

檔案下載

  • 發布日期 : 105-02-15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8-12-02
  • 瀏覽人次 : 512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