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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局112年1月16日智著字第11110026900號函核准名匠設計室內裝修有限公司申請利用「小包車」等12件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不明利用許可授權案

主旨:公告本局112年1月16日智著字第11110026900號函核准名匠設計室內裝修有限公司申請利用「小包車」等12件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不明利用許可授權案。
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4條第2項。
公告事項:詳如附件(112年1月16日智著字第1111002690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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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 112-01-18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12-01-18
  • 瀏覽人次 : 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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