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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電影」創作者將含有音樂(音樂著作、錄音著作)的作品放在網路上,是否須向所有的集管團體取得公開傳輸授權?

此時須視影片中的音樂是哪些集管團體管理而定。例如,如果可以確定影片中的音樂均為某一集管團體所管理者,自無須向其他集管團體取得授權。但如果所利用之音樂廣泛,而涉及多個集管團體管理時,自須分別向各該集管團體取得授權。

另值得注意者,有些影音平台(例如YouTube),已事先向集管團體例如MÜST取得「音樂著作」「公開傳輸」的授權,如有利用問題,請洽MÜST查明其詳細授權範圍,以避免利用時發生爭議。另外,如果作品是放在自己製作的網頁或其他並未取得授權的網路平台或部落格,則創作者仍應自行設法取得公開傳輸之授權。

  • 發布日期 : 104-05-11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9-08-10
  • 瀏覽人次 : 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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