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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Q&A
- 1著作權法第六章之一「網路服務提供者(ISP)民事免責事由」的施行,對於網路使用者有何影響?
- 2網路使用者所張貼的資訊如因權利人不實通知而遭網路服務提供者(ISP)取下時,有無救濟的途徑?
- 3著作權法第90條之6至第90條之8所規定的「通知/取下」(Notice/ Take Down)機制如何運作?
- 4著作權法第90條之4第1項第2款所稱「使用者若有三次涉有侵權情事,網路服務提供者(ISP)應終止全部或部分服務」所指為何?
- 5著作權法第六章之一「網路服務提供者(ISP)民事免責事由」賦予ISP對他人侵權責任得以免責之避風港的立法考量何在?刑事責任是否亦予免責?
- 6著作權法第六章之一「網路服務提供者 (ISP)民事免責事由」的適用對象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