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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一篇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經濟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9月7日 發文字號:經授智字第09920031371號 主旨: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一篇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檢附發布令及「專利審查基準第一篇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第一章總則、第二章發 明專利、第五章補充、修正、更正、第十二章專利權管理修正頁各1份,並檢附修正部分劃線頁各1份,提供參考,請 查照。

  • 發布日期 : 99-11-17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 更新日期 : 109-03-17
  • 瀏覽人次 : 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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