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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度行專訴字第43號

一、原證6、9及10為一半導體封裝技術領域之工具書或教科書,由審查基準之規定「所謂通常知識,指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已知的普通知識,包括習知或普遍使用的資訊以及教科書或工具書內所載之資訊,或從經驗法則所瞭解的事項」,故原證6、9及10自可證明及建構系爭專利申請時之通常知識(或慣用手段)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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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 100-05-31
  • 發布單位 : 專利爭議審查組
  • 更新日期 : 100-05-31
  • 瀏覽人次 : 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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