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logo

:::

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十三章醫藥相關發明,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dreamstime_xs_156141978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1月5日

發文字號:經授智字第10820032920號

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十三章醫藥相關發明,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十三章醫藥相關發明

  • 發布日期 : 108-12-03
  • 發布單位 : 專利三組
  • 更新日期 : 108-12-03
  • 瀏覽人次 : 405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