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logo

:::

專利申請人有二人以上,可以先填寫部分申請人資訊,嗣後再補齊其他申請人資訊嗎?

答:申請人以最初提出之申請書所載為準,專利申請權為共有時,應載明全體共有人之姓名或名稱。申請後如須變更申請人,應檢送申請權讓與證明文件辦理讓與登記。
  • 發布日期 : 103-01-02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 更新日期 : 103-01-02
  • 瀏覽人次 : 1087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