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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和發明人不同時,必須檢送申請權證明書嗎?

答:102年1月1日新法施行後,已無須檢送申請權證明文件。
  • 發布日期 : 103-01-02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 更新日期 : 104-12-08
  • 瀏覽人次 :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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