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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申請書上已有寫設計名稱,可以省略外文本的設計名稱嗎?

答:申請書、說明書及圖式都是設計專利申請案以外文本取得申請日之必要文件,缺一不可。因說明書上至少應載明設計名稱,故外文本至少應有設計名稱及圖式,始可認具有說明書及圖式。至於申請書因不是外文本之一部分,故無法以申請書上之記載補充外文本不足之部分,否則將架空外文本應備內容之規定。
  • 發布日期 : 103-01-02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 更新日期 : 103-01-02
  • 瀏覽人次 : 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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