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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後想解任代理人,要如何辦理?

答:如係申請人解任代理人,應由申請人本人或取得申請人特別授權之代理人以書面通知本局;如係代理人終止委任關係而消滅其代理權,代理人除以書面向本局表示解任其代理外,尚須同時表明業已向申請人終止委任契約,其原代理權已因委任關係終止而消滅,始准予備查。
  • 發布日期 : 103-01-02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 更新日期 : 104-12-08
  • 瀏覽人次 :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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