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 生物材料寄存資訊,不以載明於申請書為必要,所以無須補填申請書。 (2) 生物材料已寄存者,應於說明書生物材料寄存欄中載明生物材料寄存資料,如說明書未載明生物材料寄存資訊,但有檢送寄存證明文件時,將通知限期將寄存資料載入說明書之生物材料寄存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