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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如何申請?

答:本局目前係與美國簽訂一般型PPH計畫,及與日本、西班牙、韓國、波蘭、加拿大簽訂增強型PPH計畫(PPH MOTTAINAI),分述如下:

(1) 一般型PPH:當一專利申請案之部分或全部請求項在第一申請局(office of first filing,簡稱OFF)經過實質審查獲准專利後,該案申請人可以藉由提供給第二申請局(office of second filing,簡稱OSF) 相關資料,使OSF得以利用OFF的檢索與審查結果,進而加速該案件的審查。

(2) 增強型PPH:(亦即PPH MOTTAINAI)不限制僅有第一申請局(Office of First Filing,簡稱OFF)的檢索與審查結果才可為第二申請局(Office of Second Filing,簡稱OSF)所參考,即只要是相互簽訂PPH MOTTAINAI計畫之其中之一專利局先有審查結果,申請人均得以利用之,向另一局提出加速審查申請。即當一專利申請案,其在先審查專利局(Office of Earlier Examination,簡稱OEE)已經有請求項經審查達到可核准者,申請人可依據此計畫提出PPH申請,使得後審查專利局(Office of Later Examination,簡稱OLE)的專利申請案得以進行加速審查。

  • 發布日期 : 103-01-02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 更新日期 : 11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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