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logo

:::

可以針對同一新型專利權,提出多次技術報告申請嗎?

答:可以。
任何人在新型專利申請案公告後,得向本局申請技術報告(專利法第115條第1項)。因此,任何人認有需要均可申請,並無次數限制。如有人針對同一新型再申請技術報告,本局在製作第2份技術報告時,先前第1份技術報告已檢索且比對過之資料部分,不會再進行比對。

但如因檢索期間不同(例如發現其他未經檢索之公開或公告之專利資料)、發現未經比對之公開資料或因申請專利範圍更正,以致比對之基礎與第1次不同時,在此情況下,會就先前未檢索或未比對之資料再進行比對。除此以外,原則上不會作不同之認定。

  • 發布日期 : 103-01-02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 更新日期 : 110-10-07
  • 瀏覽人次 : 1373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