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衍生設計之申請,必須在原設計已提出申請(包括申請當日)且在原設計專利公告日之前,始得為之;另外,衍生設計所主張之優先權日亦不得早於原設計之申請日(原設計有主張優先權者,衍生設計所主張之優先權日同樣不得早於其原設計之優先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