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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同時申請修正和誤譯訂正嗎?應如何辦理?

答:可以。申請一般修正應備具修正申請書,而申請誤譯之訂正則應備具誤譯訂正申請書。若二者同時申請,可以分別提出二種申請書之方式為之,也可以誤譯訂正申請書附帶申請一般修正之方式為之,但誤譯訂正申請書中應分別指明訂正及修正事項。

同時申請修正與誤譯訂正者,除申請書外,應分別檢附下列文件(其份數與發明、新型及設計分別申請修正及誤譯訂正之份數相同):

(1) 訂正部分劃線之說明書或申請專利範圍訂正頁:以訂正申請前之中文本為其劃線比對基礎,如先前曾准予誤譯之訂正者,以准予訂正之訂正頁(本)為劃線比對之基礎。

(2) 修正部分劃線之說明書或申請專利範圍修正頁:以該次訂正頁(本)為劃線比對基礎,不准訂正時,將另通知補正以訂正申請前之中文本為劃線比對基礎之劃線頁(本)。

(3) 訂正及修正後無劃線之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替換頁(本)。 申請人因誤譯申請訂正者,如經審查准予訂正,該訂正本即取代申請時依外文本所翻譯之中文本,作為後續進行審查之基礎。因此,其申請案如同時申請訂正及修正者,必須先審查訂正申請,以作為後續修正申請之比對基礎。

※相關資訊請上本局局網首頁→便民服務→便民服務計畫→業務座談會→102年業務座談會之業務報告→修正誤譯訂正更正之處理注意事項。

  • 發布日期 : 103-01-02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 更新日期 : 110-03-08
  • 瀏覽人次 : 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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