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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是用中文本送件,並主張國際優先權,但後來發現中文本漏了翻譯一整段或一整頁,可以申請誤譯訂正嗎?

答:一開始就以中文本送件並取得申請日的專利申請案,因卷內無外文本可以比對,自然無法申請誤譯訂正。惟若該等段落之內容已揭露於中文本其他部分,得以「一般修正」方式將其內容修正至中文本中;若該等段落之內容沒有揭露於中文本其他部分,可以在程序審查階段,依專利法施行細則第24條規定補正缺漏,並主張缺漏部分已見於主張之優先權基礎案,此時可以原提出申請之日為申請日。
  • 發布日期 : 103-01-02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 更新日期 : 103-01-07
  • 瀏覽人次 :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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