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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申請案核准審定後想申請分割,可以從已經核准審定的申請專利範圍分割出部分請求項嗎?

答:不可以。僅得自原申請案之說明書或圖式所揭露之發明,且非屬原申請案核准審定之申請專利範圍申請分割。原申請案經核准審定之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不得變動。
  • 發布日期 : 103-01-02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 更新日期 : 104-12-08
  • 瀏覽人次 :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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