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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專利權授權登記?應如何辦理?

答:專利權授權實施是指專利權人不轉讓其專利權而同意他人實施其專利,專利權之授權在雙方當事人間達成合意即發生授權之效力,但是必須向本局辦理登記,才能對抗第三人,此即專利權授權實施登記。申請專利權授權他人實施登記者,應由專利權人或被授權人備具申請書、規費,並檢附授權契約或證明文件辦理。(申請書請至本局局網首頁→專利→進入專利主題網→申請專利→申請表格→專利申請表格暨申請須知下載「專利權授權(再授權)登記申請書) 」。

  • 發布日期 : 103-01-02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 更新日期 : 110-03-08
  • 瀏覽人次 : 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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