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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舉發案後,可以申請撤回嗎?

答:舉發案之撤回,原則上,屬於舉發人之自由,舉發人得於審定前撤回舉發申請,但專利權人已提出答辯者,應經專利權人同意,本局應將撤回舉發之事實通知專利權人;自通知送達後10日內,專利權人未為反對之表示者,視為同意撤回舉發案。惟如舉發案經審定後,即無撤回問題。
  • 發布日期 : 103-01-02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 更新日期 : 104-12-08
  • 瀏覽人次 : 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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