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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被舉發成立後,其效力為何?會撤銷部分請求項的專利嗎?

答:舉發審定,係就舉發聲明範圍內之各請求項分別作成審定。舉發審定後未依法提起行政救濟或行政救濟維持原處分確定者,舉發案經審定全部請求項舉發成立者,全部專利權自始不存在。部分請求項成立者,該部分請求項之專利權自始不存在。
  • 發布日期 : 103-01-02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 更新日期 : 104-12-08
  • 瀏覽人次 :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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