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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兩請時若選擇發明專利,新型專利權應維持到發明案審定時還是公告時?

答:申請人同日分別申請發明及新型專利,其於發明專利核准審定前,已取得新型專利權,經本局通知申請人擇一,申請人擇發明專利者,該新型專利權自發明專利公告之日消滅。

  • 發布日期 : 103-01-02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 更新日期 : 104-12-08
  • 瀏覽人次 :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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