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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發可否先提出舉發專利申請書,理由跟證據後補呢?

答:可以。提出專利舉發申請案,未同時檢附舉發理由及證據,本局將函請舉發人於舉發之次日起1個月內補送理由與證據。
  • 發布日期 : 103-01-02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 更新日期 : 108-11-06
  • 瀏覽人次 : 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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