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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電子交換優先權證明文件後,智慧局多久會發出准予電子交換優先權證明文件(韓國)通知函?

答:不論是以紙本或電子方式提出申請,智慧局會在專利申請案確認申請日後,如為一般收文者,將於20個工作天左右發出電子交換優先權證明文件(韓國)通知函;如為快辦收文者,將於4個工作天左右發給通知函。

  • 發布日期 : 103-01-02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 更新日期 : 111-07-14
  • 瀏覽人次 : 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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