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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國際優先權、國內優先權與優惠期

01 遲誤檢送優先權證明文件期間之回復原狀、主張複數優先權
02 主張國際優先權基礎案的國家非為TRIPS會員國但為巴黎公約會員國之處理
03 優惠期、國際優先權、國內優先權之適用差異
04 以「非出於其本意而洩漏」之事由主張優惠期
05 是否為「政府主辦或認可之展覽會者」而主張優惠期
06 國際優先權基礎案的審查結果,不影響優先權主張
07 在研討會所公開的技術得否主張優惠期
08 是否為「政府認可之展覽會者」而主張優惠期
09 先申請之新型案未繳費而不予專利確定者,後申請之發明案不得據以主張國內優先權
10 主張國內優先權後撤回先申請案
11 優惠期係新穎性規定之例外
12 優惠期之意義
13 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之形式

 

  • 發布日期 : 110-08-23
  • 發布單位 :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更新日期 : 110-09-02
  • 瀏覽人次 : 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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