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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種類

商標註冊保護的權利客體為商標權、證明標章權、團體標章權及 團體商標權 4 種,定義及案例說明如下:

商標

商標主要功能是在營業或交易過程中,用來指示商品或服務的來源,並和他人的 商品或服務相區別的標識。例如:

商標圖樣 標章說明
01_義美商標 指定使用於「牛乳,豆漿,乳酪,乾酪,豆花,凝態發酵乳,花生油,大豆 油,食用葵花油,蜜餞,果凍,肉燥,臘肉,香腸,貢丸,天婦羅,脫水果 蔬,杏仁果,果醬,滷蛋。」
02_遠東百貨商標 指定使用於「百貨公司,超級市場,便利商店,購物中心,郵購,電視購物, 網路購物,為消費者提供商品資訊及購物建議服務,量販店,百貨商店,農 產品零售批發,飲料零售批發,成衣零售批發,衣服零售批發。」

 

證明標章

證明標章指證明標章權人用以證明他人商品或服務之特定品質、精密度、原料、製造方法、產地或其他事項之標識,由具有證明能力之法人、團體或政府機關取 得註冊,於他人之商品或服務符合使用規範書所定條件時,同意該他人將標章使 用於商品或服務,並藉以與未經證明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商 80Ⅰ、81Ⅰ)。 證明標章與商標不同,在於證明標章並不是由證明標章權人使用,而是由經證明 標章權人同意的人,因為他/她的商品或服務符合證明標章使用規範書所訂定的 條件,才可以使用該證明標章。例如:

標章圖樣 標章說明
03_經濟部節能標章 由經濟部能源局取得註冊,用以證明能源器具或新能源設備產品具有節約能 源功能。

 

團體商標

團體商標指具有法人資格的公會、協會或其他團體,為指示其會員所提供之商品 或服務,並藉以與非該團體會員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之標識(商 88Ⅰ)。 團體商標係提供予團體會員使用,作為商品或服務源自特定團體會員的標識,得 額外對於商品或服務的品質、地理來源或其他特性為要求。團體商標一旦獲准註 冊,團體會員就可依團體商標使用規範書所訂的條件,使用該團體商標。例如:

團體商標圖樣 標章說明
04_台灣安全高品質農業推廣協會團體商標 指定使用於新鮮水果、新鮮蔬菜、花卉、種苗、稻穀等商品,由台灣安全高 品質農業推廣協會取得註冊。團體商標中雖含有「TAIWAN」文字,但指定 商品之品質、聲譽或其他特性與地理環境並無關連性,故為一般團體商標。

 

團體標章

團體標章,指具有法人資格之公會、協會或其他團體,為表彰其會員之會籍,並 藉以與非該團體會員相區別之標識(商 85)。團體標章不是在商業或交易上使 用於商品或服務,而是用以表彰特定團體的會員身分,藉以告知公眾該團體標章 使用人(亦即團體會員)與該團體有所關連。團體標章一旦獲准註冊,團體會員 就可依團體標章使用規範書所訂的條件,使用該標章以表彰其會員身分。

團體標章圖樣 標章說明
05_中華捐血運動協會標章 由中華捐血運動協會取得註冊,表彰中華捐血運動協會會員之會籍。

 

 

  • 發布日期 : 109-01-07
  • 發布單位 : 商標權組
  • 更新日期 : 109-04-27
  • 瀏覽人次 : 84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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