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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申請人為外國人,商標公報註冊公告的地址欄位為何不顯示其國外的完整地址?

申請商標註冊及其相關事務,申請人若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或營業所,應委任商標代理人辦理,故針對外國申請人通常係對商標代理人送達文件或取得聯繫,尚無公告外國人完整地址的必要(商6)。如有個案上需要,可以申請影印方式,由智慧局提供外國申請人的地址。

  • 發布日期 : 101-11-30
  • 發布單位 : 商標權組
  • 更新日期 : 109-01-21
  • 瀏覽人次 : 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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