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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外國公司可否以國內分公司的名義申請商標註冊?

不可以。分公司因不具獨立的法人格,不得為權利義務之主體,應以總公司名義申請商標註冊。但外國法人在我國辦理分公司登記營業者(公司法4、371),其地址可填載在我國營業所的地址,並非一定要委任商標代理人辦理商標相關事務。

  • 發布日期 : 101-11-30
  • 發布單位 : 商標權組
  • 更新日期 : 110-05-05
  • 瀏覽人次 : 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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