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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1、全體共有人共同具名提出商標註冊申請後,如有選定代表人、共有人地址等事項需要變更,應如何辦理?

共有商標申請事項需要變更者,可參考Q38申請變更任一共有人之姓名、名稱、地址等事項。但屬於共有商標的共同事項者,例如:變更共有商標之選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者,除變更證明文件外,應檢附全體共有人同意書或相關證明文件,始得辦理。

  • 發布日期 : 101-11-30
  • 發布單位 : 商標權組
  • 更新日期 : 109-01-21
  • 瀏覽人次 : 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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