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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申請延展時可否增加商品/服務類別?

商標權人於經註冊指定的商品/服務,取得商標權,註冊後,商標圖樣及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務,除指定使用商品/服務的減縮,即不得變更(商38Ⅰ)。而商標權的延展,僅為註冊後商標權期間的延長,其經註冊取得的權利範圍並無不同,仍受註冊後商標圖樣與指定使用商品/服務不能變更的限制。因此,商標權人不能以多繳納延展註冊類別費用的方式,申請增加指定使用商品/服務類別。

  • 發布日期 : 101-11-30
  • 發布單位 : 商標權組
  • 更新日期 : 109-01-22
  • 瀏覽人次 : 3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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