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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9、商標權經核准分割者,智慧局是否會主動發給註冊證?是否須繳納註冊證費用?

商標權經核准分割者,智慧局將就分割後的商標分別發給商標註冊證。申請人只要於申請分割時,按分割後增加的件數,繳納每件新臺幣2000元的分割費用,毋庸另行繳納註冊證的費用。(商施36Ⅱ)

  • 發布日期 : 101-11-30
  • 發布單位 : 商標權組
  • 更新日期 : 109-01-21
  • 瀏覽人次 :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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