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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發現他人將自己商標中的文字作為公司名稱時應如何主張?

商標註冊與公司登記因相關法律規範目的不同,所表彰的權利性質相異,原則上並無衝突。但依公司法設立登記的公司名稱,並不當然排除其他法規;如商標法、公平交易法等行為規範的限制。所以,若發現他人將自己商標中的文字作為公司名稱時,商標權人得依商標法第70條(詳FAQ 2.7.7、商標法有關著名商標的保護規定如何?)或公平交易法第22條第1項(未註冊的商標)規定尋求救濟,避免商標已具相當知名度而他人以之作為公司名稱有造成不公平競爭之虞。至於具體個案是否符合前述規定的適用,須由法院就實際事證加以認定。

  • 發布日期 : 101-11-30
  • 發布單位 : 商標權組
  • 更新日期 : 109-01-21
  • 瀏覽人次 :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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