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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申請證明標章有資格限制嗎?

證明標章的使用,係由經證明標章權人同意的人,依證明標章使用規範書所定的條件加以標示(商83),所以,證明標章申請人以具有證明能力的法人、團體或政府機關為限,證明標章申請人亦不得從事所證明的商品/服務業務,否則將失其公平、公正、客觀的立場,從而影響證明標章應有的證明功能(商81)。

  • 發布日期 : 101-11-30
  • 發布單位 : 商標權組
  • 更新日期 : 109-01-21
  • 瀏覽人次 : 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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