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件原公告日為96年1月1日。
一、為使商標各類申請案件簽章審核原則具體化、公開化及透明化,謹將簽章審核原則予以明文,俾便作為申請人、代理人及本局承辦同仁作業之依據。
二、檢附「商標各類申請案件簽章審核原則」及「商標各類申請案件簽章審核原則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