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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商標授權

申請授權登記,應由商標權人或被授權人填寫授權登記申請書(一文一案一文多案),載明授權登記內容。授權登記由被授權人申請者,應檢附授權契約或其他足資證明授權之文件;由商標權人申請者,原則上不用檢附前述授權證明文件。但本局為查核授權的內容,可以通知檢附前述授權證明文件。 

申請授權登記,係按每ㄧ商標各別申請。但商標權人有二以上商標,而該等註冊商標的全部商品,將授權給相同的人在相同的地區使用,且授權終止日相同或皆未約定授權終止日為條件時,得以同ㄧ授權申請書提出申請,減免填寫多件申請書的作業程序。但仍應以商標件數計算申請的費用。商標授權登記申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商標權人及被授權人的姓名或名稱、住居所或營業所、國  籍或地區;有代表人者,其姓名或名稱。 
 二、委任代理人者,其姓名及住居所或營業所。 
 三、商標註冊號數。 
 四、專屬授權或非專屬授權(可加註「獨家授權」)。 
 五、授權始日;有終止日者,其終止日。 
 六、授權使用部分商品或服務者,其類別及名稱。 
 七、授權使用有指定地區者,其地區名稱。 

  • 發布日期 : 109-01-20
  • 發布單位 : 商標權組
  • 更新日期 : 109-05-18
  • 瀏覽人次 : 7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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