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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刑智上易字第49號

判決分類: 刑事判決
判決日期: 107-10-11
相關法條: 商標法第95條第1款、第3款
判決簡旨: 於高粱酒商品使用「金門」文字,是否為商標使用?得否認定無侵害商標權之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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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 107-12-05
  • 發布單位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更新日期 : 107-12-05
  • 瀏覽人次 : 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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