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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判字第726號

判決分類: 行政判決
判決日期: 107-12-13
相關法條: 商標法第63條第1項第2款
判決簡旨: 商標權人倘已檢附足資佐證之證據資料,是否應就關連性證據相互勾稽,依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本於推理作用,俾以認定有無使用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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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 108-03-05
  • 發布單位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更新日期 : 108-03-05
  • 瀏覽人次 : 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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