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logo

:::

公告「著名地方特色產業產地認定原則一覽表」,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為配合政府「一鄉鎮一特產」的政策理念,具地方特色產業之全國著名農漁畜牧業及手工藝業產品或其加工品,應與其他地域產業或產品有所區隔,並保留其地名予該地方之產業使用,以維繫地方特色產業或傳統技藝發展,進而提升地方競爭優勢,並避免在國外被誤用註冊為商標,本局自去(97)年開始起草「著名地方特色產業產地認定原則」,以遴選彙整著名地方特色產業產地清單。 在認定原則出爐後,本局首先函請各縣市政府推薦轄區內具地方特色之著名產業,並於今(98)年3月6日邀集各縣市政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交通部觀光局、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及商業司等機關進行研商,逐筆討論增刪修訂彙整完成「著名地方特色產業產地一覽表」,共計收錄346筆著名產地,歡迎各界參考利用。惟產地之著名程度會隨著時空、產品產銷規模、持續宣傳行銷與否等客觀因素而改變,本局將適時依實際情況進行增刪,日後若有地方產業發展成功而著名者,仍可由所轄縣市政府推薦而增列。

檔案下載

  • 發布日期 : 98-05-26
  • 發布單位 : 商標權組
  • 更新日期 : 109-02-18
  • 瀏覽人次 : 1982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