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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長期照顧服務業

(一) 定義:

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長期照顧係指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六個月以上者,依其個人或其照顧者之需要,所提供的生活支持、協助、社會參與、照顧及相關的醫護服務。換言之,長期照顧服務係有關生活及醫療上的照護服務。市場上常見的長期照顧服務業,如:安養院服務、療養院服務、居家護理、日間托老、養老院等。

(二) 分類對照概述:

依據行業統計分類的「中類87居住型照顧服務業」,明訂規範結合健康照顧及社會服務,從事提供住所並附帶所需的護理、監管或其他形式照顧服務之行業,服務過程中最重要的為提供住所,而健康照顧主要係指護理服務;「中類88其他社會工作服務」,明訂從事居家式及社區式長期照顧服務之行業,例如:居住型身心障礙者照顧服務業、居住型老人照顧服務業;「細類9640家事服務業」,明訂家庭僱用看護等供自用服務之行業,皆可為長期照顧服務業之範疇。

前述所稱的行業名稱為廣義的上位名稱,其所對應的尼斯分類組群或小類組多非單一,於商標申請時,建議利用對照參考表的內容,具體撰寫指定使用的服務名稱。例如:「小類871居住型護理照顧服務業」,其所提供的服務內容,若包含從事醫療行為,則對應尼斯分類之4403「療養院服務;安寧療養院服務;安養院服務」;若無行使醫療行為,僅提供基本照顧服務、運動休閒空間及醫護通報系統等,則對應尼斯分類之4303「日間托老服務;養老院」。此外,以居家到宅方式提供照顧或陪伴之服務,對應尼斯分類之4518「提供居家照顧服務;提供居家陪伴服務」。但應注意,居家照顧包含醫療行為時,則對應尼斯分類之4403「居家看護、居家護理」服務。

提供長期照顧交通接送服務之業者,屬於從事以汽車運輸旅客之行業,為行業統計分類的「小類493汽車客運業」,對應於尼斯分類之3901「旅客運輸;乘客運輸;計程車運輸」;若為「細類8699未分類其他醫療保健業」所提供救護車運送服務者,則屬尼斯分類之392003「救護車運輸」。

特別要提醒的是,在從事醫療照護相關服務時,常需使用醫療器材及用品,如:敷藥用材料、血壓計、血糖機、看護墊、病患懸吊移位機等商品,因長期照顧業者僅係藉由該等商品提供照護服務,非製造該等商品的業者,因此,申請商標時並無須指定使用於該等商品。

對應關係參考表如下:

6.3長期照顧服務業

  • 發布日期 : 110-09-07
  • 發布單位 : 商標權組
  • 更新日期 : 110-09-09
  • 瀏覽人次 : 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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