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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布告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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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8月新申請案電子申請統計
資訊室112年8月新申請案電子申請比率為90.27%,其中專利比率為90.79%,去年同期相比提升2.17%,商標比為89.87%,與去年同期相比提升1.57%。 1. 2023年8月電子申請前20大事務所/代理人(1) 專利:理律、台灣國際、將群、連邦、聖島、台一、冠群、聯誠、北美、賽恩倍吉、團隊、廣流、華鼎、先智、東大、聯合、長江、萬國、宏景、世界。備註:以收文數量所占比率統計,包含新申請案、後續來文、繳納年費、繳納年證費、閱卷等等。(2) 商標:聖島、台一、理律、歐格、台灣國際、巨群、金銳、碩品、經通、世界、亞律、聯合、國際、博仲、連邦、長江、律聯、姚漢婷、洪鳳儀、常在。備註:以收文數量所占比率統計,包含新申請案、後續來文、繳納註冊費(一期、二期、全期)、閱卷、補換發註冊證等等。2. 2023年8月新申請案電子申請前20大事務所/代理人(1) 專利:理律、將群、連邦、聖島、台灣國際、台一、冠群、聯誠、北美、團隊、東大、華鼎、亞律、世界、廣流、文彬、長江、巨群、萬國、宏景。(2) 商標:聖島、台一、金銳、歐格、經通、碩品、理律、巨群、亞律、姚漢婷、立群、世界、律聯、連邦、台灣國際、照華、南一、永信、飛翔、博仲。3. 2023年8月新申請案代理人電子申請比率(1) 專利:新申請案透過代理人申請比率約為95.04%,其中使用電子申請比率約為94.44%。備註:代理人電子申請比率=代理人電子申請件數/代理人全部申請件數,代理人申請比率=代理人全部申請件數/全部申請件數(2) 商標:新申請案透過代理人申請比率約為80.95%,其中使用電子申請比率約為96.00%。備註:代理人電子申請比率=代理人電子申請件數/代理人全部申請件數,代理人申請比率=代理人全部申請件數/全部申請件數 4. 專利新申請案各身分別申請件數(含電子及紙本申請):(1) 透過代理人申請:(2) 申請人自行申請:5. 近三個月電子申請件數前3大申請人(自行申請):備註:以總收文數量統計,包含專利、商標之新申請案、後續來文、繳納年費、繳納年證費、閱卷、繳納註冊費(一期、二期、全期)、閱卷、補換發註冊證等等。2
公告「商品與服務國際(尼斯)分類修正版本(尼斯第12-2024版)」
商標權組世界智慧財產組織(WIPO)針對尼斯協定商品及服務國際分類修訂至第12-2024版(Nice Classification, 12th Edition–Version 2024),於明(113)年1月1日生效,經彙整相關資料張貼於本局商標網頁「商品及服務相關資訊」項下「商品與服務國際(尼斯)分類修正版本」之「尼斯第12-2024版」,提供各界參考利用。3
本局「112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各界提問及處理情形,歡迎參考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112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已於7月24日、26日、31日,及8月1日、8日在臺中、新竹、臺南、高雄及臺北辦理完畢,共計354人次參加。本次座談會中各界對專題內容及本局業務提問意見計41則,本局處理情形已彙整於「112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意見及處理情形彙整表」,歡迎各界參考。4
因應商標商品服務名稱更正,電子申請系統已配合更新至2.5.1版,請於112年8月14日前完成更新。
資訊室配合商標商品服務名稱更正,本局已於112年8月1日起提供新電子申請系統更新版本,詳細更新內容請參考附件「更新內容」。 新電子申請系統(HTML2PDF/WORD增益集及E-SET)用戶,請於112年8月1日至8月14日期間,開啟HTML2PDF與E-SET程式執行自動更新作業,或至智慧財產權e網通 [01案件申請]>>[下載新電子申請系統]下載安裝「HTML2PDF/WORD增益集 2.5.1版」與「E-SET 2.5.1版」新版程式,原「HTML2PDF/WORD增益集2.5.0版」與「E-SET2.5.0版」於112年8月15日起將不再適用於電子收件。5
使用e網通列印繳費單或使用台灣Pay即日起可立即繳款,毋須再等待1至2個工作天,歡迎多加使用!
資訊室為提升規費線上繳納作業便利性,本局配合進行列印繳費單功能調整,提供繳費帳號可即時繳款機制,並自本(112)年7月19日起正式提供對外服務,改善原本須等待1至2個工作日才能繳費之限制。 即日起使用「e網通/規費線上繳納系統-我要繳費」、「e網通/商標線上申請系統-列印繳費單」或「E-SET/繳納規費-列印繳費單」等功能,即可透過產生的繳費帳號立即進行繳款,讓您能更方便快速地完成費用繳納,歡迎各界多加運用。6
預告訂定「商標代理人登錄及管理辦法」
商標權組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7月14日 發文字號 : 經授智字第11252800620號 附件 : 「商標代理人登錄及管理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主旨:預告訂定「商標代理人登錄及管理辦法」。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訂定機關:經濟部。二、訂定依據:商標法第六條第四項。三、商標代理人登錄及管理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智慧財產局全球資訊網站,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權組(二)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樓(三)電話:(02)23767504(四)傳真:(02)27359098(五)電子郵件:商標權組信箱7
111年智慧財產局英文年報2022 TIPO Annual Report 發燒出版
資料服務組8
本局智慧財產憑證自即日起開放行動憑證申請,歡迎大家多加使用!
資訊室為優化電子申請服務,提升行動裝置使用便利性,本局委託臺灣網路認證公司核發行動憑證,俾支援商標線上申請、我的儀表板、我的案件等相關服務以行動憑證簽章及身份驗證機制。前述行動憑證申請可填列附件申請書或至臺灣網路認證公司憑證申請網頁填寫基本資料後,檢附相關附件後逕洽臺灣網路認證公司(臺北)或本局新竹、臺中、臺南及高雄服務處進行行動憑證申請。行動憑證申請步驟請參見行動憑證申請及登入步驟說明。9
更新公告商標申請註冊指定使用之商品及服務名稱暨檢索參考資料的異動內容
商標權組因應「商品與服務國際(尼斯)分類」第12版修正,商標申請註冊指定使用之商品/服務名稱,總計增修549項、刪除42項,另增刪修38項組群/小類組名稱或備註事項(詳附表)。 以上異動將自112年7月1日起實施。商標電子申請系統建置之「指定使用商品/服務類別及名稱」將同步更新(有關系統資料正式更新時程,以本局資訊室公告為準)。 申請人如希望運用「快軌機制」,於112年7月1日後透過商標電子申請系統申請註冊者,請確實下載最新異動內容,以避免申請書記載之指定使用商品/服務名稱與電子申請系統建置內容不同,而無法符合「快軌機制」條件及享有減收規費之優惠。 自即日起,「商標申請註冊指定使用之商品/服務名稱(異動後新版本)」之全部類別文檔,可於商標檢索系統之「商品及服務名稱分類查詢」下載,歡迎各界參考運用。10
112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將自7月24日起舉辦,歡迎各界踴躍報名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一年一度的「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今年回歸實體舉辦,由本局廖局長親率主管人員帶來最新的專利商標議題,包括設計專利新措施、商標代理人管理機制及加速審查方案等精彩專題,即將在7月24日、26日、31日、8月1日及8日分別於臺中、新竹、臺南、高雄及臺北舉辦。這次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共規劃5項專題報告:(1) 設計專利新措施介紹:「設計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及「設計專利延緩實體審查作業方案」之修訂、(2) 元宇宙專利趨勢與申請注意事項、(3) 有關解釋申請專利範圍爭議案例分析、(4) 商標代理人管理機制及加速審查方案介紹及(5) 專利商標業務小提醒。另安排綜合座談時間,與各界交流智慧財產權議題,歡迎踴躍報名參加。專利師及專利代理人全程參加本座談會,可登錄在職進修時數2.5小時。11
為瞭解我國綠商標註冊申請案件趨勢,完成「我國近十年綠商標產業之比較分析」,歡迎參考利用。
商標權組為瞭解我國綠商標註冊申請案件趨勢,參考歐盟智慧局對歐盟綠商標之研究,從我國近十年來商標註冊申請案整理歸納,就所涉指定使用之綠色商品及服務資訊深入探討,並針對相關產業進行蒐集、分析比較,探究我國綠商標申請註冊所指定使用商品、服務之態樣及趨勢,完成「我國近十年綠商標產業之比較分析」報告,提供業者作為綠色產業商標布局,以及因應國際氣候變遷及淨零排放策略之參考。本報告參考歐盟綠商標統計方法,將商標申請所採用的「商品服務尼斯分類(Nice Classification)名稱」篩選過濾,進一步彙整轉換為「能源產品」、「運輸」、「節約能源」、「再利用/回收利用」、「污染控制」、「廢棄物管理」、「農業」、「環保意識」、「氣候變遷」等9大類、35小類之綠色商品,比較分析我國近十年綠商標在各大產品類別之申請量、百分比、申請趨勢等分布情形。近十年來我國綠商標占所有商標申請總量的比例約15%,整體觀察,長期呈現成長趨勢,另按綠色產品九大類別群組之百分比分布狀況來看,前三大依序是「節約能源」、「污染控制」、「能源產品」,加總占綠商標申請量八成以上,可見產業以該三大領域為重心,持續發展永續性產品及服務,展現我國在綠色產業的競爭優勢。12
修正「聲明不專用審查基準」及「無須聲明不專用例示事項」,並自中華民國112年8月1日生效。
商標權組經濟部 令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31日發文字號:經授智字第11252800450號修正「聲明不專用審查基準」及「無須聲明不專用例示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生效。附修正「聲明不專用審查基準」及「無須聲明不專用例示事項」 部長 王美花13
公告修正「電子申請約定」
資訊室為優化電子申請服務,提升行動裝置使用便利性,本局規劃於本(112)年度起將逐步建置各項電子申辦服務可使用行動憑證進行簽章及身份驗證之機制,預計於6月中旬開放「商標線上申請、我的儀表板、我的案件」等功能可使用本局委託台灣網路認證公司核發之智慧局專屬行動憑證(預計112年5月8日開放申請)進行簽章及身份驗證,下半年起亦將陸續辦理其他相關電子申辦程式增修,以擴大支援內政部核發之行動自然人憑證。因應前述行動憑證推動,爰配合修正「電子申請約定」納入相關規範,並自公告日起30日後(112年6月16日)生效。檢附「電子申請約定」修正對照表及修正版文件,請見附件。14
111年中文年報發燒出版
資料服務組全文下載電子書目次局長的話推動淨零排放111年亮點111年專利商標申請統計重點縮寫表組織、預算與人力壹、智慧財產權申請現況貳、智慧財產權審查與服務參、智慧財產權法制肆、e化環境與便民服務伍、促進產業智慧財產創造與應用陸、國際與兩岸交流合作柒、智慧財產權執行附錄15
本局專利商標開放資料下載網站將自112年3月28日(二)下午6時起檔案下載方式將調整為FTPS並進行網址整併。
資訊室為提升檔案下載之安全性,本局專利商標開放資料下載網站的檔案下載方式將由FTP改為FTPS,且下載網址將統一改為 ftps://ftp.tipo.gov.tw/。相關下載教學可至專利商標開放資料下載網站「下載教學資訊」專區查看相關操作說明16
本局「智權資訊服務雲」自112年3月23日起提供「商標檢索系統」服務,歡迎各界多加利用!
資訊室響應政府雲端政策及提升為民服務品質,本局自110年起推動「智權資訊服務雲計畫」,運用公有雲打造雲端服務應用平台,規劃分年陸續導入智權開放資料、商標檢索、產業智權知識等服務,使外界能更快速且穩健地取得智權資訊,落實完善我國智慧財產權電子化環境目標。本局已順利完成於公有雲建置「智權資訊服務雲」,並將「商標檢索系統」網站移轉至該平台運作,自即日起對外開放試行,希透過公有雲平台及雲端化技術,提升本局資訊服務之高可用性及擴充能力,歡迎各界多加利用。17
本局舊版「專利商標權利狀態及證書查詢」服務將於112年3月23日關閉,若有相關資訊查詢需求,請多加利用新版系統。
資訊室為提升網站服務效能與服務品質,本局前已於111年12月開放新版「專利商標權利狀態及證書查詢」對外服務,並配合電子證書發行於112年1月新增電子證書驗證與電子證書下載功能。舊版「專利商標權利狀態及證書查詢」服務將於112年3月23日關閉,屆時原舊版網址會自動導至新版網址,掃描證書上之QRcode亦會導至新版權證查詢頁面顯示最新之證書權利狀態,使用者無需作任何更動。使用新版系統若需要協助或有任何建議,歡迎來電洽詢電子申請客服專線(電話:02-81769009),或於系統網頁右上方點選「資料錯誤通報 」功能進行回報。18
公告「臺日尼斯分類商品及服務類似組群碼對應表(第12-2023版)」
商標權組公告內容:因應世界智慧財產組織(WIPO)尼斯協定商品及服務國際分類第12-2023版(Nice Classification, 12th Edition–Version 2023)之修正,本局同步更新「臺日尼斯分類商品及服務類似組群碼對應表第12-2023版」,歡迎申請人作為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之參考利用。19
為便利使用者掌握自有專利商標案件動態,本局新增「我的儀表板」服務並自即日起對外開放,歡迎多加利用!
資訊室為提供主動式、個人化專屬訊息及正確即時的專利商標案件資訊,以輔助外界簡易快速掌握自有案件動態,本局於智慧財產權e網通網站新増「我的儀表板」功能,並自本(112)年2月6日起正式提供對外服務。 「我的儀表板」服務支援跨瀏覽器,提供智權消息、專利商標公文及繳費資訊,可透過憑證於網頁進行電子公文簽收下載及申請中案件查詢,或連結線上規費繳納系統進行費用查詢、線上繳納及電子收據下載,不須安裝新電子申請系統(E-SET),讓使用者能更輕鬆掌握專利商標案件進度及最新智權訊息,提升案件管理效率,歡迎各界多加運用。20
本局「舊版商標線上申請系統」自即日起終止服務,若有相關線上申請需求,請多加利用新版系統。
資訊室為提升商標線上申請作業便利性,本局已於111年開放「新版商標線上申請系統」對外服務,提供常使用之平面商標申請、補正、撤回申請,以及顏色、聲音、立體商標、標章申請與申請案分割、註冊前變更、延展註冊等多張申請表單。截至111年12月新版系統使用率已達98.4%,本局97年上線之「舊版商標線上申請系統」將自即日起關閉不再對外服務,歡迎您使用新版系統進行線上申請,如需要協助或有任何建議,可洽詢電子申請客服專線(電話:02-81769009、信箱tipoeservice@tipo.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