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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法規公告
- 1中華民國112年5月24日修正公布之「商標法」部分條文,定自113年5月1日施行。商標權組
- 2修正「證明標章、團體標章及團體商標審查基準」等4項行政規則,自113年3月 15日生效。商標權組
- 3預告修正「商標規費收費標準」商標權組
- 4預告修正「商標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商標權組
- 5「商標註冊申請案加速審查作業程序」草案公告商標權組
- 6「聲明不專用審查基準」及「無須聲明不專用例示事項」,於中華民國112年5月31日修正發布,並自112年8月1日生效。商標權組
- 7公告「聲明不專用審查基準」修正草案商標權組
- 8公告「證明標章、團體標章及團體商標審查基準」修正草案商標權組
- 9「註冊商標使用之注意事項」,於中華民國108年8月23日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法務室
- 10訂定「商標圖樣含十字圖之審查原則」,並自即日生效法務室
- 11修正「商標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並自發布日施行商標權組
- 12預告修正「商標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商標權組
- 13「商標爭議案件程序審查基準」,於中華民國106年10月30日訂定發布,並自即日生效商標權組
- 14「商標爭議案件程序審查基準」草案公告商標權組
- 15「非傳統商標審查基準」,於中華民國106年9月12日修正發布,並自即日生效商標權組
- 16「商標法施行細則」第19條附表,於中華民國106年3月16日修正發布,並自106年3月18日生效商標權組
- 17預告修正「商標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附表商標權組
- 18商標法第98條修正條文業經行政院定於本(105)年12月15日施行商標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