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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優先審查?

答:已公開之發明申請案有非專利申請人為商業上實施時,本局得依申請優先審查之(專利法第40條)。另外,舉發案涉及侵權訴訟案件之審理者,本局得優先審查。
  • 發布日期 : 103-01-02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 更新日期 : 105-05-06
  • 瀏覽人次 : 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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