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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81)內著字第8111569號

令函日期: 81-07-03
令函案號: 台(81)內著字第8111569號
令函要旨: 所詢著作權法有關翻譯權之保護及翻譯權強制授權之相關規定乙案,請 查
照。
說明:
一、覆 台端八十一年六月十六日函。
二、著作權法第一百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本法修正施行前,翻譯受修正施
行前本法保護之外國人著作,如未經其著作權人同意者,於本法修正施行後
,除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五條規定外,不得再行重製。」同條第二項規
定,「前項翻譯之重製物,本法修正施行滿二年後,不得再行銷售。」,前
述條文第一項「修正施行前本法保護之外國人著作」,本部八十一年一月廿
四日台(八十一)內著字第八一○一七四四號函已有釋明。台端來函稱翻譯
「Principles of Auditing, 1992, 10th」一書,如係修正施行前本法保護
之外國人著作,則應依前述規定辦理。至申請翻譯權強制授權之許可,依著
作權法第六十七條之規定,應經主管機關許可並給付使用報酬後,始得翻譯
,本案著作既已於著作權法修正施行前翻譯完成,即無前述條文之適用,併
予敘明。
三、隨文檢送新、舊著作權法及其施行細則各乙份及本部八十一年一月廿四
日台(八十一)內著字第八一○一七四四號函影本乙份,請參考。
  • 發布日期 : 81-07-03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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