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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82)內著字第8223160號

令函日期: 82-09-08
令函案號: 台(82)內著字第8223160號
令函要旨: 關於「日本公司投資發行之日片於日本發行後三十日內由本國公司取得發行
權而於本國發行,是否受我國著作權法之保護?」乙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 貴院八十二年八月二十三日花院文刑乙字第一三九四三號函。
二、有關日本人著作是否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之疑義,查本部八十一年七月
八日台(八一)內著字第八一一一九○三號函及八十二年八月十六日台(八
二)內著字第八二二○四三三號函已有函釋,茲檢送前揭二函影本各乙份,
請參考。又著作權法第十三條規定:「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
且著作權係屬私權利,是所詢「日本公司投資發行之日片於日本發行後三十
日內由本國公司取得發行權而於本國發行,是否受我國著作權法之保護?」
自宜由權利人提供相關證明資料,由貴院依具體個案事實調查,依著作權法
規定認定之。
相關法條 法條名稱 法條條文
01007500 著作權法第75條 (刪除)
01007600 著作權法第76條 (刪除)
  • 發布日期 : 82-09-08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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